资讯公告
News Information
1.以学院党委、行政名义印发的各类红头文件,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由办公室用印。2.以学院党委、行政名义上报的各类材料、表格、报表,由经办人填写盖章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由办公室用印。对于涉及干部人事、资产、晋升奖惩证明、合同或协议等需请示院长后方可用印。3.由学院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直接在材料、表格、报表、协议上签字的,印章管理人员可直接用印。4.学院教工因工作需要,需盖学院党委、行政印章时,由盖章...
联系我们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邮编:250023
电话:0531-59567833学院信箱:ggws@sdfmu.edu.cn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