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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 2024-11-04 11:13   来源:   浏览量: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前身为公共卫生学院,2020年11月,与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融合共建更名为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学院设有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3个专业,其中医学检验技术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东省特色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和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为山东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立项专业和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立项专业。

学院在校(院)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24•6610作战图”,以“冲一流大学”为主题统一思想,以建设国内一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为发展目标,构建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国家战略,提升学科声誉,助力“双一流”创建目标的实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1.岗位:高校教师

2.岗位数:5

3.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4.学位要求:博士

5.专业要求: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卫生毒理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劳动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学、数理统计学、生物统计学、临床检验诊断学、肿瘤学、医学检验技术、免疫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index.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访问https://rszp.sdfmu.edu.cn(注:建议使用谷歌、IE浏览器),点击【注册】按钮,使用邮箱注册招聘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各项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5年12月31日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国家承认的各教育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各阶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报考需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成绩最终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此次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工作,岗位招满即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0531-59567860,13053882682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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