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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日期: 2025-06-03 09:33   来源:   浏览量: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院教学和科研实验的顺利开展,依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学院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含危险化学品仓库、气瓶间等)。 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实验房间/课题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实施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整改闭环排除安全隐患  

2. 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行“学院-实验室主任-实验房间负责人”三级管理,加强领导监督体制。实验房间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实验房间应明确主体责任人、安全员,责任到人,强化管理责任体系  

3. 常态检查,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实验室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周周检查、月月检查、时时检查”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结合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实现全过程管理。

4. 强化思想,加强培训:学院各实验室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根据各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实时组织专项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及培训,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校院相关制度。

第一章 检查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 检查范围

1. 环境与管理

实验楼主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应急设施(灭火器、喷淋装置等)完好室内走廊畅通  

实验室卫生整洁,无杂物堆积,危险区域标识清晰。  

分级分类及安全信息牌张贴规范熟知实验室内危险源种类  

2. 设备安全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高温设备等)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气体钢瓶固定存放,远离热源,标识明确。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完整,维护保养及时  

3. 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

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台账清晰。  

化学品分类存放,标签完整,无过期试剂。  

实验操作遵守规程,危化品使用记录完整。  

4. 生物安全

病原微生物菌种使用符合要求,使用记录完整  

  生物废弃物严格灭菌处理处理记录完整  

5. 水、门、窗安全  

实验室内线路无老化、裸露,大功率仪器设备独立供电。  

室内禁止私拉电线、超负荷用电,无人值守设备断电。

实验室内结束时,应关闭实验设备及门窗,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6. 个人防护与废弃物

  实验人员佩戴护目镜、手套等防护装备。  

  危废分类存放,定期移交专业机构处置。  

第二章 检查实施

第五条 检查形式

1. 常规检查:实验室安全员每日巡查,负责人每周抽查,学院每月不定时组织全面检查。  

2. 专项检查:针对危化品、生物安全、特种设备等安全事项根据学校安排,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3. 随机抽查:学校安全管理部门不定期突击检查,每学期覆盖所有实验室。  

第六条 检查程序

1. 自查自纠:实验室对照《安全检查表》(附件1)逐项排查,留存记录。  

2. 现场检查: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随机提问等方式核查。  

3. 整改反馈:发现问题当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2),明确整改期限。  

4. 复查验收:整改完成后提交报告,检查组复核并签字确认闭环。  

第三章 隐患处理与责任追究

第七条 隐患分级

1. 一般隐患:可立即整改的问题(如物品堆放杂乱),限3日内完成。  

2. 重大隐患:可能引发严重事故的问题(如危化品泄漏),立即停用并上报学校。  

第八条 责任追究

1. 未按期整改的实验室,全校通报批评,暂停科研项目申报。  

2. 因管理失职导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内容按照校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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