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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日期: 2025-06-03 09:33   来源:   浏览量:

为了确保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实验室的安全,保护实验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院师生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制度,制定本准入制度。

一、培训对象

本培训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实验室工作、学习、访学等人员,包括实验指导教师、学生、实验室管理员等。

二、培训内容

1.实验室安全知识:包括实验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实验室安全标识的含义等。

2.事故应急处理:包括火灾、触电、爆炸等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逃生路线的规划、急救知识等。

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实验室人员安全责任等。

三、培训方式

1.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由实验室管理员或指定的安全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

2.新生入校培训:新生入校后,结合新生安全教育或开学第一课活动,对一年级的验室安全知识培训。

3.定期培训: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培训,由实验室负责人、管理员或指定的安全人员进行。

4.不定期培训: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

四、考核评估

1.培训后,实验室人员需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事故应急处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等。

2.考核评估合格率应达到100%。

五、违规处理

1.实验室人员如未参加安全培训或未通过考核评估,不得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

2.如实验室人员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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