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方案(2026版)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1053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公共卫生硕士 )
( 领域代码:105300 领域名称:公共卫生 )
一、学科简介
公共卫生是一门以公众健康保障与促进为核心目标的综合性学科,致力于通过系统研究、科学预防、精准干预与高效管理,有效应对传染病、慢性病等重大健康问题,全方位守护社会大众的生命健康。在医学全球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公共卫生已成为国际健康治理体系中的核心领域,尤其在应对新冠肺炎等全球性突发疫情时,其快速响应机制与协同防控能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以鲜明的实践导向、深厚的专业内涵和突出的跨学科融合性为核心特色,体现出独特的学科优势。该学位遵循“理论奠基—实践导向”的培养理念,既注重学生科研思维与学术素养的系统塑造,又强调契合行业实际需求的实战技能训练,致力于培养能够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及国际卫生组织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的复合型公共卫生专业人才,为全面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培养目标
公共卫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紧密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与公共卫生行业现实需求,坚持以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培养为主线,以优质教学资源为支撑,以产教融合为路径,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扎实一线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胜任力的高素质、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潜力与国际化视野,能够独立胜任公共卫生、卫生行政管理、医疗保健管理及相关领域的工作任务。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一)德才兼备,职业定位明确
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与人文素养,职业发展方向清晰明确。
(二)实践能力强,管理技能突出
系统掌握公共卫生领域的管理方法与实操技能,能够高效应对实际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与组织协调能力。
(三)紧跟前沿,医教深度融合
注重对各类疾病防控能力的系统培养,尤其强化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预警与防控、慢性病全程管理等方面实践技能,突出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切实提升现场应用能力。
(四)外语能力提升,拓展国际视野
强化外文文献检索与阅读能力,提高专业外语交流水平,以适应全球化公共卫生环境,增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其中,基本学制即为最低修业年限,研究生须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全部培养要求。
四、研究方向
染病预防与控制(105301)、慢性病预防与控制(105302)、职业与环境健康(105303)、卫生政策与管理(105304)、营养与食品安全(105305)、临床流行病学(105306)、卫生检验与检疫(105307)。
五、培养方式
公共卫生专业硕士(MPH)采用“三段式”培养模式,将理论学习、专业实践与课题研究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和科研素养。具体安排如下:
(一)三段式培养模式
1. 第一环节:理论课程学习
研究生于第一学期集中完成理论课程的学习,系统构建公共卫生专业知识体系,为后续实践与研究奠定坚实基础。
2. 第二环节:专业实践
自第二学期起,研究生进入为期一年的专业实践环节,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散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学生深入公共卫生一线,切实提升实际操作能力与职业胜任力。
3. 第三环节:课题研究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在双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开展课题选题、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撰写等研究工作。课题研究亦可与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同步推进,具体安排由导师与学生协商确定。
通过“三段式”培养模式,研究生能够在理论积淀、实践应用与科学研究之间实现有机平衡,形成复合型能力结构,为应对公共卫生领域的复杂挑战与职业发展做好充分准备。
(二)双导师制
公共卫生专业硕士实行双导师制,即由学术导师(第一导师)与行业导师(第二导师)联合指导。同时,结合学科特点探索导师组制,组建由相关学科领域专家与行业专家共同构成的指导团队,协同推进研究生培养工作。课题研究须在两位导师的共同指导下进行,包括课题方向的确定、研究方案的设计及学位论文的撰写等环节。两位导师共同承担研究生培养的全程指导责任,实行双责任制,对研究生各培养环节负有监督与管理义务。通过“学术深度”与“实践效度”的双向赋能,双导师制使研究生在学术导师的理论指引和行业导师的经验传授中,构建兼具理论厚度与实战韧性的能力体系,为其职业生涯发展奠定复合型竞争优势。
六、学分和课程设置基本要求
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低于2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环节不少于19学分(必修课须修满13学分以上);培养环节累计不少于7学分,具体包括学术活动不少于3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3学分,以及国际化培养不少于1学分。
七、培养环节及要求
(一)学术活动(≥ 3学分)
1. 参加学术活动
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0.1学分/次;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术会议0.2学分/次;参加全国或地区性学术会议0.4学分/次;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0.5学分/次;参加在国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1学分/次。
2. 作学术报告
在学校或培养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大会作壁报展示0.5学分/次;在全国性学术会议的分会、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作壁报展示1学分/次;在全国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作学术报告1.5学分/次;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获得优秀论文奖2学分/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2.5学分/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获得优秀论文奖3学分/次。
(二)国际化学分(≥ 1 学分)
选修国际化课程并成绩合格,按照课程学分计相应学分;完成中外合作导师联合培养项目计 1 学分;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境)外访学或短期交流项目等,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赋分标准参照“学术活动”;研究生参加国(境)外访学或短期交流项目:1 个月以内,计 1 学分;1 个月至 3 个月以内,计 2 学分;3 个月及以上,计3 学分。
(三)专业实践(≥ 3 学分)
专业实践环节共计不少于3学分,自第二学期起开展,为期一年,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散实践相结合的组织模式,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1. 第一阶段
集中专业实践(6个月)。研究生进入实践教学基地,结合自身专业研究方向,系统了解我国公共卫生机构的体制架构、工作范畴、任务职责与管理模式,深入把握当前卫生服务需求现状,并在此基础上识别和分析亟待解决的公共卫生实际问题。
2. 第二阶段
分散实践(6个月)。研究生在行业导师所在单位开展实践训练,着重培养独立从事公共卫生领域相关工作的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与实践水平。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独立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内容应与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相关,体现实践与研究的有机结合。各实践教学基地实行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涵盖实践计划制定、过程跟踪督导、成果验收评估等关键环节,严控实践质量,确保实践教学达到预期目标,切实增强研究生的实际应用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
(四)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导师依据学科或专业(领域)培养方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研究生必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的安排完成学业。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五)学位论文开题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前,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围绕专业实践方向广泛查阅文献,完成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阅读文献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3,近3年发表文献不少于1/3)。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选题依据、拟解决的实际问题及创新点、应用价值、研究内容与方法、实践可行性、工作基础、进度安排等。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须以解决公共卫生行业实际问题为导向,突出实践应用价值。开题报告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以公开答辩方式进行,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组组织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含校外专家至少1名,专业学位组还须增加1-2名专业实践领域的行业专家),导师列席但不参与本人指导学生的评审。研究生以PPT形式汇报不少于15分钟,接受专家提问及评议不少于10分钟。开题结果分为“通过”与“不通过”,且各分组“不通过”比例一般不低于应考核人数的10%;若本分委会近3年有上级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论文”,则不低于15%。首次开题不通过者,须在3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须跟随下一年级再次开题。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论文题目,确需更改或变更专业、培养类型者,须重新开题。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开题通过至中期考核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开题通过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硕士不少于1年,未满足时间间隔要求者须延期毕业。开题评议需有文字记录备案,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
(六)中期考核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完成,且须在开题通过至少6个月后方可参加。考核前,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开题报告、科研记录本、课程成绩、实践活动证明及专业实践年度考核材料等,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汇报。中期考核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研究生汇报课题进展与实践成果,专家质询并评分。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2人,且至少包含1名校外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还须增加1-2名专业实践领域的行业专家。各培养方向可根据学生人数合并考核,合并后仍按原方向独立评审。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首次中期考核“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总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应考核人数的10%;若学院近3年有上级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论文”,则该比例不低于15%,不足1人按1人执行。各方向初步评定后,若全院“暂缓通过+不通过”总数未达比例要求,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全院范围内复核调整,优先将边缘学生从“通过”调整为“暂缓通过”,并附书面调整理由。评定依据包括课题进展、实践任务完成情况、科研记录规范性、学分修读情况及思想政治表现等,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结合专业实践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暂缓通过”者须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复审合格转为“通过”,不合格则转为“不通过”;“不通过”者须跟随下一年级参加第二次中期考核,第二次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予以分流淘汰。中期考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当年各类奖学金评审。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七)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撰写
硕士学位论文按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规范》要求执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论文必须紧密联系专业实践,论文应数据可靠,分析方法恰当,写作规范,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八)学位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是培养单位在正式答辩之前对申请人的一次集体指导,是加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全过程管理的必要环节,目的是查找存在的问题,审查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是否可以正式答辩,督促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答辩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正式答辩前 3 个月,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进行。委员会成员需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预答辩所有要求(包括程序、时间)与正式答辩相同,有关预答辩工作按研究生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
(九)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及答辩
凡申请学校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在答辩前必须经过同行专家的匿名评阅。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流程。学位论文答辩应按相应程序进行。若未通过论文答辩,研究生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后,申请再次答辩。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管理办法》、《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九、毕业要求
研究生的毕业证与学位证实行两证分离管理。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可颁发毕业证书。
在满足毕业条件的基础上,在学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学术成果满足本学科学位授予标准的研究生可提交学位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全面审议,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颁发学位证书。
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但未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的研究生可以毕业,在毕业后 2 年内如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再次申请仍未通过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再接收其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