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博士(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2026版)
(学科门类:医学 一级学科代码:1002 一级学科名称:临床医学 )
( 二级学科代码:1002Z2 二级学科名称:临床流行病学 )
一、学科简介
临床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学位点依托医防融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临床流行病学作为一门融合临床医学与流行病学的交叉学科,其核心在于运用流行病学的原理、方法与统计学工具,系统解决临床实践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旨在提升临床研究质量、优化医疗决策、并推动循证医学的深入发展。该学位点的博士教育以培养具备独立开展高水平临床研究、解决复杂临床问题能力的复合型科研人才为根本目标,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公共卫生领域之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桥梁作用。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新时代研究生培养理念及学科特色,制定如下培养目标:
(一)思想品德方面
研究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二)专业知识方面
研究生须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学科前沿动态与发展趋势。在临床实践中,能够独立处理常见皮肤病与性病,并对疑难病例提出合理的诊疗思路。临床流行病学方向博士生应能够运用流行病学研究范式解决临床科学问题,具备提出科学问题并区分描述性研究、预测性研究和病因学研究的类型判断能力,同时具备开展疾病与健康监测及预测的能力。
(三)能力素质方面
研究生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能够独立开展本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并产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同时,应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与团队协作能力,在临床和科研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此外,应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以适应医学环境与技术的持续发展。
(四)外国语水平方面
研究生应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具备听、说、读、写综合应用能力,能够有效获取国际前沿信息,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提升自身学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三、学习年限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其中,学制为基本修业年限,学生须在学制内完成培养计划,总学习年限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四、培养方式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与学位论文相结合的系统模式,坚持科教融汇、协同育人理念,充分发挥学术群体的集体指导作用,注重激发研究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着力提升培养质量及原始创新能力。带教方式实行主导师负责制下的导师组共同指导模式,导师组由3-5名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
五、学分和课程设置基本要求
临床流行病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修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其中课程学习学分不低于15学分(含必修课11学分),培养环节学分不低于9学分(含学术活动2学分、实践活动4学分、国际化环节3学分)。
六、培养环节及要求
(一)学术活动( 2 学分)
1. 参加学术活动
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0.1学分/次;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术会议0.2学分/次;参加全国或地区性学术会议0.4学分/次;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0.5学分/次;参加在国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1学分/次。
2. 作学术报告
学校或培养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大会的壁报上展示论文0.5学分/次;全国性学术会议的分会、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壁报上展示论文1学分/次;全国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作学术报告1.5学分/次;全国性学术会议上获得优秀论文奖2学分/次;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2.5学分/次;国际学术会议上获得优秀论文奖3学分/次。
(二)实践活动( 4 学分)
1. 竞赛评优类
参与国家级竞赛并得奖,可计2学分;参与省部级竞赛并得奖,可计1学分;参与厅局级(含校级)竞赛并得奖,可记0.5学分。
2. 成果评优类
参与国家级成果奖,可计2学分;参与省部级成果奖,可计1学分;参与厅局级(含校级)成果奖,可记0.5学分。
3.科研实践类
参与国家级课题项目,可记2学分;参与省部级课题项目,可记1学分;参与厅局级(含校级)课题项目,可记0.5学分。
4. 助教实践类
参与本科生、硕士生的实验教学实践,辅助指导本科生实验教学、辅导答疑,硕士生的辅助指导,实践时间为第 1-4 学期,至少应完成 36 学时的教学辅助工作,实践时长不得短于 4 个月,由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对博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能力进行考查和评议,并填写评议意见,考核合格后可获 4 学分。
(三)国际化学分( 3 学分)
1. 国际化课程
选修国际化课程并成绩合格计1学分。
2. 中外合作导师联合培养项目
完成中外合作导师联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计1学分,博士研究生计3学分。
3.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境)外访学或短期交流项目等
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赋分标准参照“学术活动”。研究生参加国(境)外访学或短期交流项目:1个月以内,计1学分;1个月至3个月以内,计2学分;3个月及以上,计3学分。
(四)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导师依据学科或专业(领域)培养方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科研技能”“课程学习计划”“论文(课题研究)计划”和“实践计划”等。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同意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归入研究生学籍档案。研究生必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的安排完成学业。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五)学位论文开题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不少于8000字的文献综述,阅读文献不少于50篇(外文≥2/3,近3年≥1/2),开题报告须涵盖课题名称、选题依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理论或应用价值、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基础、工作计划及经费概算等内容,学术学位博士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专业学位博士选题须以解决行业实际问题为导向。开题采用公开答辩方式,博士研究生以PPT形式汇报不少于20分钟,专家提问及评议不少于10分钟;评审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至少1名校外专家),专业学位博士组还须增加1至2名行业专家,导师须列席但不得参与本人指导学生的评审。专家组闭门评议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结论,各分组“不通过”比例一般不低于应考核人数的10%,若本分委会近3年在上级论文抽检中存在“存在问题论文”则不低于15%,按比例不足1人时按1人执行。为严把培养质量关口,首次开题不通过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开题,但二次开题仍不通过者须跟随下一年级重新开题;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论文题目,确需更换选题或变更专业、培养类型者均须重新开题;开题通过至中期考核不少于6个月,至申请博士学位不少于2年,凡不满足时间间隔要求者一律延期毕业。开题结束后研究生须在系统内上传最终版《开题报告书》并完成导师、培养单位、分委会三级审核,纸质材料由培养单位留存并归入学籍档案,所有签字须为手签或签章。
(六)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须在开题通过至少6个月后方可参加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完成。博士研究生应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开题报告、科研记录本、课程成绩、实践活动证明等材料,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汇报。考核采用分方向公开答辩方式,博士研究生汇报后接受专家质询并评分;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至少1名校外专家),专业学位博士组还须增加1至2名行业专家。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学院严格控制考核质量,首次中期考核“暂缓通过”与“不通过”总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应考核人数的10%,若学院近3年在上级论文抽检中有“存在问题论文”则该比例不低于15%,按比例不足1人时按1人执行;比例以全院应参加考核总人数为基数,各考核小组独立给出初步评定等级后,由学院汇总并按全院比例统筹达标,必要时对边缘学生进行调整并附书面理由。评定标准方面,“暂缓通过”适用于课题进展明显滞后、科研记录不规范但未造假、课程学分未修满但可短期补齐等情形;“不通过”适用于弄虚作假、无故不参加考核、复审不合格或经3个月整改后仍不合格等情形。分流淘汰机制贯穿全程:获“暂缓通过”者须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复审合格者转为“通过”,不合格者转为“不通过”;获“不通过”者须跟随下一年级参加第二次中期考核,第二次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作退学处理。中期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奖学金评审的重要依据,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当年各类奖学金申请。
(七)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撰写
学位论文主要侧重对申请人学术研究训练、学术研究能力的考察,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论文内容在相应学科应具有先进性,有一定的新见解,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研究性论文。
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基本规范。
(八)学位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是培养单位在正式答辩之前对申请人的一次集体指导,是加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全过程管理的必要环节,目的是查找存在的问题,审查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是否可以正式答辩,督促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答辩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正式答辩3个月之前。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
(九)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及答辩
凡申请学校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在答辩前必须经过同行专家的匿名评阅。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流程。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应按相应程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管理办法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九、毕业要求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须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环节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评阅与答辩,方可申请相应学位。